牵着儿歌去爬树—小王子

我又梦到了小王子,他在金黄的麦浪中,身着橘红的夹克。那一头波浪的卷发随着微风荡漾在金黄的麦子中。他转过头来,对着我笑了笑,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他只到我的膝盖,但我觉得他是最亲切的朋友,于是便也努力做出一个友善的笑容。当我正要和他聊点什么时,一阵风吹过,吹散了麦子的颜色,也把我从梦中吹醒。我满头汗水,从桌边摸索出手机看看,也才十二点过,外面的车流依旧穿梭,在寂静中让人幻想。。。。。。


我认识小王子已经快一年了,我很喜欢他。记得大约是去年五月起,从我住处到公司有三十分钟的车程,我总觉得每天的一个小时白白浪费。于是我便听起书来,一年来也听过不少书,包括《小王子》,《人间失格》,《平凡的世界》,《杀死一只知更鸟》,《白夜行》,《解忧杂货店》,《三体》等等。其中我比较喜欢的是《平凡的世界》和《人间失格》,但我最爱的还是《小王子》。我对书的喜好完全取决于我读它时的感受以及它是否能让我感同身受。我喜欢《平凡的世界》,是因为我出身如少平少安,它让我看到了自己以前的生活,让我明白了奋斗的意义。我喜欢《人间失格》是因为那个男孩,或者说那个男人骨子里的自卑和我很像,我虽还达不到“身而为人,我很抱歉”的地步,但这么多年来,无形的自卑总是伴随着我。但让我真正达到热爱的,却只有《小王子》,我觉得我是书中的每个角色,我是童真的小王子,我是成功的飞行员,我是被呵护的玫瑰花,我是等爱的狐狸。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工作一天后略带疲惫的我,遇到很多不守规矩的司机,心里不免烦躁起来。我随意点开喜马拉雅里的一本有声书,那干净而童真的声音,那写到我灵魂深处的文字,都深深吸引了我,心里便平静恬适了许多。我用眼角一瞥,记住了《小王子》。记住了图特哈蒙朗读的小王子:https://www.ximalaya.com/youshengshu/240506/2015326


我怀着热爱的心,听了一遍又一遍。“我们都知道,当美国是中午的时候,法国的太阳就要落山了,如果你能在一分钟之内从美国赶到法国,你就能看到法国的日落了。可是美国离法国非常远,一分钟之内是赶不到的。我们在地球上,每天只能看见一次日落,因为地球太大了,24小时才能自转一圈。小王子居住的星球非常小,他只要挪动几步椅子就能看到一次日落。小王子说,一天,我看见过四十三次日落。过了一会,小王子又说,你知道,当人们感到非常苦闷时,总是喜欢日落的。我问道,一天四十三次日落,你怎么会这么苦闷呢?小王子没有回答”。这是文中最打动我的地方,一个哀伤的人,能在同一天看四十三次凄美的日落,那他该是怎样的幸福与不幸。我能想象到他看四十三次日落的心情,就像我某个晚上躺在草坪上听人潮一般。我听见几个少女学自行车时的欢声笑语,我听见小孩调皮被打哭的抽泣,我听见一对多年的夫妻低声讨论着儿子成绩的焦急,我听见一个声音洪亮的小伙在人群中高谈阔论,引来几声随意的符合。那晚,我真想去小王子的星球,看四十三次日落。


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就是一个普通男孩儿,和其他那些成百上千个男孩儿没什么区别。我对你没什么需求,你对我也没有。对你而言,我也只不过是一只普通的狐狸,和其他成百上千只狐狸一样。但是一旦你将我驯养了,我们就彼此相互需要。在我看来,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在你看来,我也是世上惟一的…… 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那么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会在纷杂的脚步声中辩认出你的脚步声。当听到其他人的脚步声时,我就会迅速躲回到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像美妙的乐声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见那金黄的麦田了吗?真可惜,我不吃粮食。小麦对我来说没什么用。麦田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但是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想像一下,能把我驯养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呀!这同样金黄的麦田,会勾起我对你的无限思念。而且,我也会爱上那风卷麦田的声音……”当我读到这里时,心里感动起来,也许小王子依旧只爱着他那独一无二的玫瑰花,但他驯养了狐狸,他让狐狸记住了独一无二的脚步声,记住了麦田的颜色。小王子走后,狐狸什么都没得吗?又或许狐狸已经得到了一切。


我爱着《小王子》里的一切,像上面那样令我感动和产生共鸣的地方比比皆是,但我却无法用文字表达出一二。它直击我的心灵,让我无法将它从心里吐出,只能自己慢慢用心体会。我后来在kindle上买了电子版,又买了一本纸质珍藏版送给女朋友,我说希望她能通过读这本书走近我的内心世界。遗憾的是,由于某些原因,她将很多东西寄还给我时,我发现《小王子》依旧没开封,可能它并不比一支迪奥来得实惠。我也试着让志宏听听,我总是喜欢把我认为美好的东西展现给他人看,志宏在小王子声音出来的那一刻默默的戴上了耳机。很快我也释然了,一部作品能触及你的灵魂深处,对别人来说可能废话连篇。就像我阅读《三体》,却并不觉得喜爱,我承认它的厉害,但那种黑暗风,那种放大人类渺茫和丑恶的感觉让我抵触。


我认识小王子已经一年了,但我没能成功的将他介绍给我身边的亲朋和爱人,我只是把他编成一曲儿歌,时不时地牵着他爬上信念之树,我喜欢牵着儿歌去爬树:

 我想去高处看看天空,又怕摔坏了我的英勇。
于是我将它编成歌谣,旋律是我的从小。

我知道歌谣不会摔倒,
我可以牵着它,
跟着世界跑。

我跑到了海边,我看过了海岛。

当然,我一直唱着我的歌谣。

但大海终究淹没了我的歌声

狂风也吹散了我的英勇。

我只好牵着我的歌谣,
爬到树顶叶子最深处。
我将歌声收回我的心里,
静静地向天空远眺。

2020年于贵阳

一个用代码阅读世界的程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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